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18:22:40 点击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轮巡察第一至第五巡察组于9月12日至11月8日,对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区妇联、区畜牧局、区红十字会、区司法局、区委老干部局、区科技局、区残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老龄办等10个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12月4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汇报,12月7日,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区委书记丁锋同志对第二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指出:一要始终突出政治巡察的高度。党的十九大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重大部署。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这一新部署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也为我们下一步坚定不移的推进政治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二要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要认真核实、迅速移交,建立台账、积极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原原本本地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敲警钟、提要求,严肃认真,形成震慑。三要切实完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从前两轮巡察工作中可以看到巡察办、各巡察组积累了一定的巡察工作实战经验,进步很大,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年前高质量完成三轮巡察,为下一步的巡察工作打好基础。在今后的巡察中,要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性,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四要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成效负总责,严格把关整改质量。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自12月11日开始,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区妇联党支部、区畜牧局党组、区红十字会、区司法局党组、区委老干部局党支部、区科技局党组、区残联党支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区老龄办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丁锋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区妇联党支部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区妇联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和要求衡量,还存在一定差距。通过巡察,发现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党组负责人末位发言制落实不到位,党组意识淡漠,行政领导占主导地位;二是党建工作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性教育开展不严不实,基层组织架构松散,组织生活制度落不到实处,党的宗旨意识淡漠,党内激励关怀不够;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时有发生。通过巡察,发现区妇联党支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办法少、打折扣,对下指导不及时。工作落实虚化,议事决策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不扎实,党员管理偏于松散;二是党建工作薄弱,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不够。党建业务“两张皮”,重业务、轻党建。专题教育不严不实,走过场;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双重责任”缺失;四是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三公”经费管理与控制不严格。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畜牧局党组、区红十字会反馈指出,十八大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畜牧产业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区畜牧局各项事业取得稳步发展。募捐救助事业得到一定发展,区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取得进步。通过巡察,发现区畜牧局党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重点项目进展缓慢。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职责不清;二是党的建设薄弱,抓党建工作用力不多。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两学一做”认识不深刻,党支部换届不及时,党员信息统计较乱。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不够,党的意识缺失;三是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实效不明显,工作浮于表面;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公务用车处置、管理不规范。通过巡察,发现区红十字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民主集中制坚持不经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对组织建设制度认识不深不透,执行存在偏差。党的组织生活弱化,党的意识淡薄。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部分工作落实慢;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购买办公用品过多,存在浪费现象,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区委老干部局党支部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司法局党组、区委老干部局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围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等工作职责,区司法局较好的发挥了司法部门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职能。围绕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区委老干部局较好的发挥了管理服务全区老干部的工作职能。通过巡察,发现区司法局党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抓班子建设偏松偏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二是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党的组织生活不够坚持,党内重大活动开展不规范;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欠缺力度,惩防体系建设不到位,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公务派车把握存有偏差,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通过巡察,发现区委老干部局党支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二是党建工作薄弱,相关活动组织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不够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重大活动开展不规范;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日常监管存在漏洞,履职尽责不到位,主动创新服务意识不强;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从业素质有待提高。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科技局党组、区残联党支部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科技局党组、区残联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巡察,发现区科技局党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规定开展学习,部分班子成员理论水平较低,党组会议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二是党的建设薄弱,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推进党内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开展不够扎实;三是管党治党宽松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实。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缺乏力度,班子成员未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干部管理及机构设置不合理;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等问题。通过巡察,发现区残联党支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支部议事规则和程序落实不规范,班子执行力不够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利用率不高;二是党建意识薄弱,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不实,推进党内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开展不够扎实;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存在照抄照搬现象,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不到位,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三公”经费支出较高。

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区老龄办党支部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原工商局党组、原质监局党组、区老龄办党支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相应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严格执行监督职责。通过巡察,发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原工商局党组思想不统一、不团结。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一言堂”现象问题突出;二是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不扎实;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财政监管缺失,存在廉政风险;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公车管理混乱,闲置公共资源、浪费国有资金,违规转嫁费用。通过巡察,发现区老龄办党支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弱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班子战斗力不强,党政混淆不清,存在“以政代党”现象;二是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创新不足,组织生活开展不严不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票据使用不规范现象。

区委各巡察组对各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区委巡察办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落实。第二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办理,区委巡察办将定期与有关部门对账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被巡察单位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中肯、客观公正,一针见血、不遮不掩,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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