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原来都是在自欺欺人……”在河南省孟州市南庄镇蒿子沟村日前召开的党员代表大会上,该村原村委委员、报账员李某对自己伪造公章的事情后悔不已。
不久前,孟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工作组在核对蒿子沟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时发现了蹊跷。
“同样的合同,同样的公章,编号却不同?”工作组随即对涉及这一土地承包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核对。经比对发现,该村将村集体的39亩土地分别承包给17户群众,17份承包合同中,有13份合同上的公章编号是以“3439”结尾,其余4份以“3440”结尾,并且在“三资”清查前几天还有一笔5000多元的不明入账。
带着疑惑,工作组干部到南庄镇“三资”管理中心展开调查,并入户走访了17户承包群众。经查,蒿子沟村村委会公章编号是以“3439”结尾,而以“3440”结尾的是邻村的公章编号,公章造假问题浮出水面。很快,工作组将目标锁定在该村时任村委委员、报账员李某身上。
“这几份合同是谁办理的?上面的公章是怎么回事?”
“是我办理的啊,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村委们都在,章也是在大家眼皮子底下盖上的,绝对没有问题。”
“那你来对比一下,这两份合同上的印章有啥不一样?”工作组干部着重在两个编号上点了点。
面对工作组拿出的证据,李某惭愧地低下了头,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2010年底签完合同后,合同一直由李某负责保管,当“三资”清查需要上交合同时,李某发现自己不慎将温某等4人的合同丢失,怕承担责任,便套用该村财务章和邻村村民委员会章做了假的蒿子沟村村民委员会章,补了4份合同上交。
最终,李某承认了他私留承包款和套用公章、伪造合同档案的违纪违法事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孟州市纪委监委随后对所有行政村公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大排查,并对全市289个村(居)1300余名村干部分批开展廉政谈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增强全体村干部纪法意识、规矩意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