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研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相忠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玉波、李金峰,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冯昌敏、李海舰分别做了主旨发言,其他同志作了书面交流。
刘相忠指出,要深刻认识和理解监察法的改革意义、法制意义、实践意义。要深刻认识和理解监察法的基本要义,要深入理解监察委员会的性质,深入理解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深入理解监察委员会的首要任务。要深刻认识和理解监察法的实践要求,要深入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对象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的变化以及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要求上的变化,必须深入、认真、细致的学习领会,结合具体工作、具体实践不断加深理解,并在学习理解的基础上,学会在实践中运用。
刘相忠强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深化调查研究,不断改进作风。要真正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不能只“调查”不“研究”;要真正立足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不能浮在面上、为调研而调研;要创新调研方式,结合谈心谈话、巡察走访、信访调查等增强调研实效,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