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区纪委十二届六次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海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
一、积极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工委积极向党工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3次,形成了制度规范并以党工委、办事处文件下发。协助党工委将海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组织各级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定期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监督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分管责任、指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了“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两手都要硬”。
二、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大力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上半年组织了由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纪检法规培训班2期,组织党风党纪学习测试活动1次,邀请区纪委领导讲授廉政党课1次, 组织机关干部到市内廉政教育基地学习2次。在下属单位中组织开展了“无违纪单位”争创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加强纪律建设,促进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的确立。
三、强化作风建设监督问责
全面加大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维护合法利益、表达合理诉求,今年以来对上级纪委转交的1件涉农信访件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涉及的群众表示满意。同时,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庸懒散”检查4次,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同时,我们认真利用已公开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效果明显。
五、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为主转变,切实提高了监督实效。纪工委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对各区块负责人约谈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了干部队伍日常监管,畅通了干部建言献策渠道。
六、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
突出主业主责,深入推进“三转”,坚持把过程参与式监督,转变为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今年以来,纪工委针对造纸原料场环境整治、海防驻地道路改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农作物播种面积核定等“三重一大”事项,对主管部门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办事处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继续落实纪工委书记签批监督制度,有效化解了廉政风险。同时,我们认真发挥纪工委委员作用,推行了工作承诺制,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大力倡导勤政廉政务实之风。
通过认真梳理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差距。比如下属单位多为破败企业,党组织刚刚健全,有的还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位置,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些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作出修订和完善;有的下属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一是把握三项任务: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职能是职责所在,转方式是形式所需,转作风是履职保障;全面强化纪律审查,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约束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守纪律、守规矩的表率;强化回归意识,回归执纪主业,发扬“啄木鸟”精神,做到惩治结合;强化创新意识,办案不能“贪大求全”,执纪不能“抓大放小”,要进一步完善反腐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将通过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海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和谐新海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