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根据区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作为派驻区林业局纪检组,如何按照“三转”要求,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能,确保派驻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服务保障好派驻部门工作的全面开展,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深思的课题。本人从工作实践中,通过学习、感受、思考,粗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
一、立足林业事业,掌握实情,抓关键
摸清林业部门实情是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的首要任务,掌握不了部门的情况,就很难知道部门内的关键环节在何处,究竟存在哪些风险,工作起来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派驻区林业局的纪检监察干部很有必要用充足的时间深入了解情况,并经常主动地与派驻单位党组织、干部职工协调沟通,在行业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反腐败等各项重大工作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建立制度、抓住关键、狠抓落实,用制度的执行力增强派驻纪检干部的岗位履职能力。
二、注重职责定位,突出主业,转职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定位作了明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并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从《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看,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促进部门工作廉洁高效。由此可见,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就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半年来,我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中,加强了纪检监察统管工作。派驻区林业局纪检组在抓监督执纪问责、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协助党组开展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修订完善了廉政方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实行了责任追究。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划分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对班子和队伍严格教育管理。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强调哪里出了问题,要视其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责任,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派驻纪检组在监督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也切实加强了自身的履职能力锻炼,履行了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了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在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上一再强调,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班子成员或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 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做到在责任追究上决不手软。局党组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依法依规履职,认真清理和调整了纪检组不宜参与的议事协调事项,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简化和优化,让纪检监察干部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抓好主业,让纪检组按照中纪委的要求,管好该管的,归还不该管的,种好责任田,医好越位症,改变过去“包罗万象、无所不存、无处不涉”的状态,实现了从“包办型”向“主业型”转变。
从实践可见,区林业局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位,转职能,抓主业,有效发挥了本应发挥的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了我区林业事业的稳步前进。
三、搞好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转方式
中央、省、市、区纪委在推进落实“三转”的部署和要求中,明确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路径,切实搞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的再督促”。 按照此要求,作为派驻区林业局纪检组的工作应该把监督检查督促摆在重要位置,聚焦主业,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把好几方面的尺度。一是不缺位,认真抓好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重要措施,责任任务的分解落实对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关系重大。作为派驻林业局纪检组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厘清局党组和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把问责和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集中精力突破重点,抓好落实。二是不错位,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动态推进。作为派驻区林业局纪检组要积极争取局党组的支持,不断强化“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督促再督促”的责任,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 驻在部门开展督查,转变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监督检查督促”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对驻在部门执纪执法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上来。三是不越位,统筹协调抓好面上工作。作为派驻区林业局纪检组要按中央、省、市、区纪委规定,参加驻在部门的“三重一大” 会议,对驻在部门抓正风肃纪、党务公开、三公经费监管、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再监督,并充分发挥好驻在部门的事先监督作用,做到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半年来,我驻区林业局纪检组在所在纪工委的全力配合和驻在部门党组的积极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决策,转变工作方式, 着重抓监督检查督促,以发现问题为向导,排查案源线索,抓好问责查处。一是对林业行业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进行廉政再监督,重点检查对“庸懒散浮贪”、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 问题的整治情况;重点督查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遵守执法行为规范情况。二是抓“四风” 整治工作。通过监督检查问责方式,督促区林业系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者,“不谋事专谋人、上下互不体谅”者,“不守公车管理规定、乱用公款大吃大喝、迎来送往相互宴请”者,一律进行约谈告诫、诫勉谈话,对严重者进行问责查处,形成震慑。
半年来,我驻区林业局组在按“三转” 要求开展工作中,转变了方式方法,把握了工作尺度,加大力度抓监督、抓检查、抓督促,遵规守纪的人多了,胡作非为的人少了,奢侈浪费现象少了,勤俭办事的人多了。
四、着力自身锻炼,严于律己,转作风
“正人先正己”早以成为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古训。今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应懂得这条古训的现实意义,更应将其看着是我们履行职责所遵循的准则。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一员。一是对党忠诚,为民履职尽责。坚持人民利益是第一需求、人民满意是第一标准,对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持“零容忍” 态度,进行有力痛击。作为派区林业局的纪检组干部,更要切实解决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人民履好职、执好纪。二是要养成工作务实的作风。为保障和促进林业事业的发展,发挥好纪检监察职能,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坚持立说立行的思想观念,凡是安排的工作都要立刻去做,凡是部署的事就要紧抓不放,凡是自己职责内的工作就要主动抓,一抓到底。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纠正“四风”,为林业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建管养运环境。三是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带头清正廉洁。以党员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尤其在线索排查发现问题进行问责查处和查办案件中,要自觉执行纪检监察的相关规定和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严肃执纪,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我作为派驻林业局的纪检监察干部,也在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锤炼,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上坚持与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聚焦中心任务,自觉履职尽责,并结合派驻部门的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林业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融合,真正让纪检监察工作成为林业工作的重要推手,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作了积极努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