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区纪委监委:紧盯节点,严明清明、“五一”期间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7 16:27:05 点击量:

清明、“五一”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沾化区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清明节、“五一”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

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主体责任,狠抓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对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低碳祭扫、清廉祭扫、安全祭扫。要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发送廉政短信、学习通报案例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把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进一步重申纪律红线。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明、五一期间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期间“十带头、十不准”。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贵重物品,以及通过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形式违规收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在走亲访友、参观游玩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参与封建迷信,侵害群众利益。

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责任,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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