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8 09:23:49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当前“升学宴”、“满月宴”等“四风”顽疾,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近日,德州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

  1、陵城区滋镇小学原副校长杨新东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杨新东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另涉及其他问题,陵城区教育局给予杨新东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副校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乐陵市花园镇刘武官村党支部书记刘观华为其孙子违规操办喜宴问题。乐陵市纪委给予刘观华党内警告处分。

  3、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翟建飞为其祖母操办丧事时,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齐河县纪委给予翟建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平原县前曹镇大张村党支部书记张宏光违规操办婚事问题。平原县前曹镇党委给予张宏光党内警告处分;前曹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贾庄片党总支书记赵鹏进行诫勉谈话。

  5、庆云县东辛店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栾保升借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庆云县纪委给予栾保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反映了少数地方和单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认识不高、心存侥幸、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德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不准”,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及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危害性,严守底线,不越雷池,带头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四风”顽疾,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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