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通报3起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欺瞒组织、对抗审查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6 09:24:56 点击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潍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纠正、教育挽救。但有的党员在面对组织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不如实说明情况,编造谎言,隐瞒事实,藏匿证据,企图欺瞒组织、蒙混过关,多次错失组织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现通报3起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欺瞒组织、对抗审查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昌乐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被查处。省委巡视组在昌乐县专项巡视期间,刘坚与相关人员编造虚假协议掩盖事实。同时,刘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6年7月,经潍坊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刘坚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潍坊市体育局原副调研员黄义海违反组织纪律,在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被查处。2014年,市纪委2次向黄义海函询其人民来信反映的问题,黄未如实向组织说明;2015年5月,黄义海为规避组织审查,与相关人员编造虚假财务凭证,掩盖占有某公司资金事实。同时,黄义海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6年4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义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寿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干部(副县级)刘水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被查处。2015年8月,刘水明伪造账簿,向调查组提供虚假情况;2016年1月,刘水明安排有关人员了解调查组动向,并阻止他人向调查组如实反映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同时,刘水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6年2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水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水明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以对党忠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态度对待党组织的谈话函询和纪律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心存侥幸、隐瞒实情、欺骗组织、对抗审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把接受谈话函询、纪律审查作为说明情况、澄清是非或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始终做到对组织坦诚,矢志不渝爱党、信党、护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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