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4 09:26:36 点击量:

 

  日前,泰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1.泰山区邱家店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李金玲、工作人员朱振华,因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部分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泰山区纪委分别给予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撤销李金玲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2.岱岳区角峪镇安乐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杨西臣,因村干部虚报冒领、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岱岳区角峪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东平县银山镇徐庄管区书记吕文良,南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振麦,银山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齐道功,银山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刘继华、赵锦勇,因南刘村“两委”委员、村会计刘振业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东平县银山镇党委分别给予吕文良、刘振麦、刘继华、赵锦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齐道功予以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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