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泰山区岱庙街道金星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杨斌举办喜面宴收受管理对象礼金。泰山区岱庙街道金星社区党总支报岱庙街道党工委批准,给予杨斌党内警告处分。
2、岱岳区夏张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岱岳区纪委给予负主要责任的院长赵伟平党内警告处分。
3、新泰市中小企业办副主任孟光杰、秘书科长王俊伟公车私用。新泰市纪委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4、肥城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明泉违规接受服务对象接待。肥城市纪委给予肖明泉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有关单位对参与接待的其他人员诫勉谈话。
5、宁阳县工商局东庄工商所副所长张成举公车私用。宁阳县纪委给予张成举党内警告处分。
6、东平县老湖镇七里铺村党支部委员赵广江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安排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严重。东平县老湖镇党委给予赵广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严峻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不断深化和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