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6月30日开始,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一、巡察内容
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检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系统的重要指示要求,履行职能职责情况;深入查找单位存在的政治问题、政治偏差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了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
二、反映渠道
1.巡察组电子邮箱
zhqwxcz03@163.com。
2.邮政信箱
沾化区66号信箱。
3.巡察组联系电话
18854368303。
4.巡察组信箱
在区人民检察院共设4个信箱,分别设在: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刊收发处;家属院1号楼东墙处;家属院3号楼中楼道门口处;忆江南小区15号楼东墙处。
5.信访举报电子二维码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可接收短信。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特此公告。
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