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9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研究抓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书记杜海青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杜海青同志作为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带头深刻自我剖析、全面整改落实,每位党组成员均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深入检视、严抓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不折不扣抓到底、从严从实落到细。先后于2021年9月1日、12月11日、12月18日、2022年2月2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项会议,对各分管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2022年3月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问题,严抓整改落实。
(二)逐项分解抓责任。成立了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杜海青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杜海青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2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细化分解,逐项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巡察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九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方案形成后,局党组又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最终以《关于落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巡察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沾环党字〔2022〕6号)文件形式报市生态环境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三)上下联动抓整改。根据《关于落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巡察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沾环党字〔2022〕6号)要求,每一项问题均明确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责任科室和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局党组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四减四增行动方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巡查制度》《黑臭水体巡查制度》《环境监控中心岗位职责》《环境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推进。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观念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主题党日”学习纳入党建学习计划,通过3次“主题党日”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学习,坚决落实到位。二是制定《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制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重要讲话精神”第一议题制度。自2021年8月开始,局党组每次召开会议都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分析研判。
2.针对面对严峻的环保形势,局党组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能力不足,群众投诉量长期居高不下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太平河、白杨河河流入境断面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实时掌控入境河流断面水质情况,2021年12月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2022年6月份计划租用红外线热成像仪,开展一次涉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放重点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三是2022年2月份,组织各责任单位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4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5项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全面整改到位。四是2022年1月份完成对2021年第四季度环境信访问题分析研判,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复核。五是对2022年以来留有具体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环境信访问题全部落实回访,根据回访情况进一步开展处置工作。
3.针对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水污染问题多发频发,黑臭水体“长治难清”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月开展5次巡河,及时发现并整治非法排污行为,对重点国、省控断面定期监测分析,不断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二是3家污水处理厂和8家涉水直排企业已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外排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完成232个入河排口规范化整治,结合河长制、段长制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规范化监管。四是对富源街道房二村、下洼镇前路王村两处黑臭水体采取打捞水中漂浮物、清理岸边垃圾、截源控污等措施进行治理,2021年12月已完成竣工验收;对国道G340两侧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存在。进一步完善《黑臭水体巡查制度》,联合各乡镇(办)定期开展巡查,建立巡查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及时消除黑臭水体。
4.针对工作等靠观望,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沾化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滨海化工园三个园区所有企业对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严格筛选符合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纳尽纳。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督促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等污染防治责任要求,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5.针对存在畏难情绪,监管措施不力,整治效果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废气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沾化永太药业有限公司、沾化永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升级为RTO废气处理工艺,2021年12月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2022年2月份,对各工业园区组织开展VOCs走航监测6次,出具走航监测报告6份,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每年5—6月份,利用VOCs红外线检测仪和VOCs检测设备对园区涉VOCs企业开展抽测,发现跑冒漏现象及时修复到位。四是2021年12月7日,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宣讲生态环境案例,解读环境法律法规,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6.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升级废气治理设施。沾化永太药业有限公司、沾化永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升级为RTO废气处理工艺,2021年12月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强化污水规范处理。2021年10月28日,沾化崇杰水务有限公司投入运行,滨海化工园内所有涉水企业的废水全部输送至沾化崇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各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已全部搬迁至沾化崇杰水务有限公司。三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山东沾化鹏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沾化永太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沾化永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荣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沾化万源医化有限公司6家企业废气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达到以罚促改的目的。
7.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7月争取3000万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足治理资金短板问题。二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办)结合实际制定治理方案,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巡查制度》,定期对各乡镇(办)治理进度开展巡查,压实工作责任,对各乡镇(办)治理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送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督导。四是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133个村庄的治理任务,超出任务数14个。
8.针对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2021年9月份以来,组织召开秸秆禁烧会议5次,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实施网格化巡查管理值守,设立火点监控棚,第一时间消灭火点。三是实施信息化监控,利用大数据中心47处高点监控系统,安排3名专职人员值守推送,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反馈。四是加强宣传,向各村发放《致全区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制作音频利用大喇叭在各村早饭、晚饭重点时段播放,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流动播放宣传。五是强化督导,组成6个督导组对12个乡镇(办)进行督导检查。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出现上级通报火点的,依法依规实施问责处理。
9.针对局党组对环保执法监管工作重视不足,执法监管力量配备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执法大队增加无人机1台,以购买服务的模式,计划2022年6月份聘用第三方公司利用红外线检测仪对园区内各企业的罐区、装置等进行排查,分析VOCs污染来源,有针对性的开展问题整改。二是充实执法人员。2022年2月份,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人员配备向综合执法大队倾斜,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10.针对执法“一罚了之”问题突出,后续监管措施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以罚促改”的原则,对企业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责令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定期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二是2021年12月7日,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宣讲生态环境案例,解读环境法律法规,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预防环境违法犯罪。三是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对企业难以解决的问题寻求技术支持,促进企业科学整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1.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计划2022年3月份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2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局机关管理办法》,从人员签到、车辆管理、接待等方面全面补充完善。三是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职责意识,抓好主责主业,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用力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全力抓好各分管领域的纪律约束和主体责任。四是2022年3月7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在知爱建”主题实践暨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活动。
3.针对对廉政风险防控不重视,存在风险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好风险防控措施。二是重点岗位负责人定期轮岗。目前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中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监控中心主任已进行岗位轮换,法制科已经配备两名工作人员。三是2022年2月15日“主题党日”组织收看了廉政教育警示片《零容忍》。四是加强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结案一起规范整理一起,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已结案的案卷统一归入档案室。
4.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配合,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三天向纪委报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形成常态化管理。
5.针对创新项目沦为形象工程,实际作用发挥效果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环境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安排3名专职工作人员在监控展示区值守,查看秸秆禁烧、污染源在线、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处置。二是重新修订《环境监控中心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办公场地和数据整合规划。三是制定《环境监控中心数据处理流程》,发现超标数据,立即预警,转交相关科室,调查处理。
6.针对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机械式答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答复,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根据问题查处类型,按程序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向信访人兑现奖励。三是2022年1月份完成对2021年第四季度环境信访问题分析研判,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复核。四是对2022年以来留有具体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环境信访问题全部落实回访,根据回访情况进一步开展处置工作。
7.针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坚决杜绝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情况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补齐财务管理短板。三是根据局学习教育计划,每年不少于一次赴沾化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8.针对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国库问题。
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规范落实各项财务制度,消除财务管理漏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1.针对党组统筹决策能力不强,没有制定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导致出现问题时,各科室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未形成合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局党组会议的权威性,发挥局长办公会的协调功能。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等由局党组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决定牵头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局长办公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根据业务科室职能将工作拆分至具体工作人员;督查科根据工作方案按时督导进展情况,对未能达到序时进度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调度。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重点企业常态化巡察,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参会范围。研究重大问题时采取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分管领导按要求参加会议,充分发表意见。二是坚持重大问题必须在会上集中表决,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形成纪要。三是按要求提前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的局党组会议。
3.针对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不管不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业意识,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两次,深入查摆突出问题。三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时,不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并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四是2022年2月25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五是深化党章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安排一次党章集体学习,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并邀请基层党委派员列席指导。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走形式、缺少辣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按照“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原则,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二是2022年1月14日召开了党史教育民主生活会;2022年3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五天,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审阅材料,并列席指导,提出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真认领、不推诿,真负责、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员参与,主动举一反三,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明确目标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施销号管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情况较为复杂的,深入研究,限期完成,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挖问题的根源,认真找出病灶、分析病因,把问题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管党治党向标本兼治迈进、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7311537;邮寄地址:沾化区银河五路268号;邮编:256800;电子邮箱:zhhbjbgs@bz.shandong.cn。
中共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党组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