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沾化区低保领域开展了巡察。12月10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沾化区低保领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科(股)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2年1月26日,结合整改进度,再次召开专题巡察整改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以低保领域巡察整改暨党史学习教育为专题的民主生活会1次,并多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沾化区低保领域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区民政系统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启动巡察整改“清零行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分组包干开展“巡回式”督导检查,按照问题清单,一项项、一件件落实销号,倒逼各乡镇(街道)各项整改任务应改尽改、应改全改,期间共走访60户、125人,未发现“错保”、“漏保”情况。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低保领域决策部署不够全面,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方面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政治责任感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沾化区民政局党组会议政策法规学习制度》《2022年度沾化区民政局党组会议政策法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计划,重点学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法规。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低保领域救助政策,加强对救助领域政策的熟知度。二是举办全区社会救助及信访知识培训,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20人参加培训。同时,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各辖区内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会救助协理员进行了培训。三是制定《社会救助复核监管工作制度》,抽调各乡镇(街道)民政人员组成低保核查工作专班,对全区农村低保户7097户、城镇低保户225户按照“农村低保户不低于15%的比例抽查、城镇低保户100%入户核查”的原则开展入户核查工作。结合抽查情况,共清退城市低保9人,渐退人员7人。四是制定《关于建立村(居)“两委”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的通知》,建立低保备案档案,共备案417人,抽查417人,抽查率实现100%。五是出台《滨州市沾化区低保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方案》,对全区低保对象划分为十六档,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分档救助,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类型及救助金额的科学化、合理化、精准化。
2.针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职缺位,政策落实打折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举办全区社会救助及信访知识培训,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20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大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等的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照《沾化区低保档案材料清单》,对全区城乡低保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完善,富国街道党工委对涉及的37个低保户全部入户核查。排查期间,共排查档案资料7321份,整改问题98个。三是制定《临时救助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规范临时救助程序,积极开展临时救助,期间共为96户、15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7.11万元,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富源街道党工委专项审核了用往年病历领取临时救助金的问题,全部进行复核并提报了情况说明。四是聘请滨州市沾化区天安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每月进行安全检查,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次月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开展“节前第一课”,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第三方承接机构开展培训,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及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待遇。
3.针对村居低保工作落实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等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复核监管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核查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完善低保档案,对涉及到的37个低保户进行核查,完善了15个家庭人均收入申报栏为空白的档案。二是制定《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组建由区、镇、村三级组成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网络,快速有效作出救助响应。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依托沾化区12349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全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公示工作;每月通过政府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统一低保公示栏样式,全区共设立村(社区)长期公示栏438个,已统一安排完毕。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植不深,落实惠民政策有差距
1.局党组联系群众不够紧密,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沾化区民政局2022年度基层调研工作方案》,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分组包干开展“巡回式”督导调研,共走访60户、125人,未发现“错保”、“漏保”等情况。二是统一制作低保长期公示栏,分别在全区438个村及局办公楼进行安装;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安装公示栏、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制作了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低保领域相关政策。
2.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聚焦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开展困难群众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中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协调人社、残联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制定出台《沾化区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沾化区民政局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处理;将信访工作纳入主题党日,一年不少于三次对信访制度、信访知识进行学习;举办全区社会救助及信访知识培训,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20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制定下发《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临时救助管理实施意见》等制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共为96户15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7.11万元,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大高镇政府于2021年9月16日已为35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
(三)作风建设不扎实,担当作为乏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突出
1.针对局党组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执行纪律规矩不严格,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民政系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1月26日,依托主题党日,组织干部职工以隆军林等违规违纪人员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制定《沾化区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焦点问题,促进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
2.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沾化区民政局党组会议政策法规学习制度》《2022年度沾化区民政局党组会议政策法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计划,重点学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法规。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低保领域救助政策,加强班子成员对救助领域政策的熟知度。二是制定《关于开展民政系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沾化区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沾化区民政局公文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
3.针对担当作为不够,解决问题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党组关于以低保领域巡察整改暨党史学习教育为专题的民主生活会方案》,1月27日,召开了低保领域巡察整改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问题深度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将社会救助政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中心组定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批示、《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低保领域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1126”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进全区民政工作上新台阶。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二)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
(三)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民政事业发展上来,推动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7321344;邮寄地址: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银河四路269号;邮编:256800;电子信箱:zhmz@bz.shandong.cn。
中共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