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对区委老干部局、区司法局等8个区直部门(单位)开展了巡察。1月26日,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书记袁志勇在听取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作出部署安排。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利朋主持会议。
巡察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围绕区委“1126”工作思路,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持续用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巡察也发现有的党组织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核心职能职责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维护群众利益有短板等突出问题。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扛起来。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以整改推动改革创新,以整改凝聚发展力量。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履行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严从实狠抓整改。要主动认领、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问题整改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工作实。要坚持标本兼治,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根据工作安排,区委各巡察组将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届区委第五轮授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机关有关科室、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